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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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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在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在福建沿海有条件的岛屿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这是中央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率先探索建立两岸经贸合作新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撑。

福建沿海拥有不少符合上述要求的岛屿,如福州的平潭岛、漳州的东山岛、莆田的湄洲岛等。它们都单独成岛,具备天然的隔离条件;海陆交通较为便利,后发优势明显,便于重新规划建设;旅游资源丰富,对台交往历史悠久,便于两岸深度合作。择其一二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有利于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有利于搭建连接两岸及国际国内市场的桥梁,有利于建设服务周边地区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有利于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地区经济的全面对接,有利于提升两岸在全球经济中的整体竞争力。我们应抓住机遇,统筹谋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力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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