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社会共同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充分反映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体现了党对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负责。其中,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安居而后乐业,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年来,随着泉州市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农民对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建设新农村成为广大农民的共同心声。泉州市也把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宽裕型小康的重要内容,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探索,初步建立起逐年增长的财政对农村转移支付机制,重视村居规划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农村生活环境,解决了许多农民群众靠个体力量难以办成的通水、通电、通路、通信等公共设施,有力地促进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目前,全市有86.2%的村(居)实行旧村改造或建设新村,9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并培育出石狮市前埔村、南安市内厝村等一批村容村貌整治、改旧建新先进典型,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从泉州农村新房新村建设情况看,近年来农村建房越来越多,样式越来越新,这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富裕起来的一个必然趋势,是一件好事。但是,农村新房新村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特别突出的是一些地方的新房新村防抗自然灾害能力较弱,防洪抗灾设施不够健全,人居环境有待改善。每年多次台风暴雨袭击,均造成不少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安溪、永春、德化等山区县尤为严重。
导致农村新房新村建设防抗自然灾害能力不强的主要原因:一是地质构造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泉州地处中低山丘陵区,地质构造复杂,广泛分布火山岩和变质岩,岩性破碎,风化强烈,坡积、残坡积厚度大,在亚热带气候条件下,极易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二是农村建房缺乏安全意识。新房新村建设规划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一些农民因抢建、滥建,对房屋安全考虑不足;一些山区居民住宅多是在坡杂地采取后削坡、前填方的办法,依山面谷而建;有的建在江河溪边、山塘水库边等灾害易发地段。在农村居民建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普遍存在后坡无引(排)水沟渠系统,甚至存在将房屋后墙、柱、梁、板直接架设在人工边坡之上的危险情形。三是多数地方建房用地环境不好。一些基层单位为了少占好地良田,甚至想腾出更多的用地指标去搞项目、搞建设,导致在安排农村建设用地上设置了不少选址条件,安排山体地质构造条件差的地方建房,成为农村建房致灾的重大隐患。四是山地过度开发改变地质构造。由于不合理的边坡开挖等,特别是山地综合开发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种茶、种果越爬越高,超坡开发,过度开发,人为破坏了自然植被,改变了地质结构,增强了潜在的致灾危险性。这是多年来“三农”工作的难点,也是新农村建设必须突破的重点。
不管是组织灾后重建,还是推进新农村建设,都要特别重视防御地质灾害这个问题。检验新农村建设成效的标准,应该有一条,就是当突发灾害(如台风、强降雨)来袭,群众可以免除地质灾害威胁,减少转移避让之苦,安居又能乐业;干部能够免受过度援灾之累,集中更多精力,投入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