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推进公营公司制改革是中国确定的新体制目标。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议特别强调指出,在这一改革中,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根据这一明确前提,中国通过改革要实现的公营公司制,是区别于其他国家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制。这将是中国的改革对于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创新,既有特殊意义,也有普遍意义。因此,随着改革的深入,应从理论上对这种创新作出相关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