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末,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由三位学者领衔,从《财富》杂志500强工业企业和服务类公司两种排行榜中,选出18家历经岁月考验(平均创立时间是1897年)的“基业长青型”公司及其18家对照公司,以它们为对比案例,进行了长达6年的研究。结果表明,这18家“古老的”高效率赚钱公司,都有着“能够指引、激励公司的核心理念,即拥有核心价值和超越利润的目的感,而且这种理念长时间里一直相当固定。”
商业组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赚钱、赚很多钱和长久地赚钱,而企业发展史的事实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基业长青型企业,都是“高瞻远瞩型”公司(Visionary Company),即在创立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崇高理想与实际利益兼备,是具有“务实的理想主义”的公司。正像其中一家公司“默克制药”的第二代传人乔治·默克所解释的那样:本公司遵循的原则是,始终不忘记药品旨在救人,不在求利,但利润会随之而来;如果我们牢记这一点,就绝对不会没有利润;我们记得越清楚,利润就越大。
说到底,企业与人一样,其“生存意义”与“幸福指数”,最终是需要有所附丽的,或附丽于外在物化的“财富”,或附丽于内在精神的“真理”信仰或“公平与正义”的“常识理性”。而企业所附丽的境界越高远、越“无形”,越能激发企业产生种种“胆大包天”甚至非理性的计划,并产生持久、强劲、饱满的动力去实践它们,从而拓展出更加强大的事业,获得更加丰厚的回报——这暗合了真正的市场精神:市场经济绝非人性贪婪的结果,它实际上是公正、合作与创新经济。它需要人类克服自身的贪欲、懒惰和任性,去对“真理”和“理性”展开永远开放性的、自由的追求。它需要人们集体行动、诚心合作,去辛苦地创新,去公平地积累,去拥抱其中“高贵的幸福感”。
实际上,近年来随着环保问题、劳资问题、产品安全问题、公平交易问题等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突出,不少公司已从“基业长青型”公司身上领悟到,企业不能在每一个环节都追逐纯粹的利润,企业与社会的关系,最终不是由政府裁定,而是基于一种超越利润之上的“形而上”的“公平与正义”。因此很多企业渐渐改变了企业社会责任即成本或缓解风险的观点,更有公司已经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竞争手段和业务增长平台,并制定了可带来新收入的相关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