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社会分工的深化将进一步影响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于我国而言,由于受分工水平和体制转轨进程的约束,文化产业起步较晚。2000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国家“十五”规划的建议中,首次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这是我国官方首次在正式文件中出现“文化产业”一词。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把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正式明确了文化产业的合法地位。自此,我国文化产业正式起步。尽管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保持了年均20%左右的增长速度,但是,仍然存在观念、体制、市场、产业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发展中也出现了许多的不健康现象。这些问题既是我国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分工不足的必然表现。因此,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必须从分工角度对我国文化产业进行全面剖析,并根据我国社会分工状况和水平,对我国文化产业进行合理定位,引领整个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