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发[1981]5号文)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座谈会纪要》转发给你们,供参考。
中共中央办公厅
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经济特区,文献,汇编,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