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在线阅读 收藏

(津政发[2008]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08年3月13日,《国务院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26号,以下简称《批复》)原则同意《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推动《方案》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推进滨海新区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对外开放。用5~10年时间,在滨海新区率先基本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提高滨海新区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在带动天津发展、推进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振兴、促进东中西互动和全国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全国发展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批复》要求,统一思想,同心协力,勇于创新,扎实工作,认真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抓紧修改完善各专项改革方案和编制两年实施计划,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推动《方案》中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滨海新区发展改革和开发开放的新局面。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