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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督导经验看内地社会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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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不单在经济体制上产生了变化,而且在人民价值观念、文化与社会家庭结构上都不知不觉起了变化,而这些变化同时也带来很多社会的矛盾和问题,若得不到适当的舒缓,会对社会构成很大的风险,带来具有破坏性的冲击。面对新的社会问题,似乎已经不容许我们固守过去一直沿用的传统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专业社会工作才是我们今天的选择。以人为本的专业社会工作是否真的能更有效帮助我们解决新的社会问题?它与传统解决问题的方法区别在哪里?要发展内地社会工作应该向哪个方向走?要注意的地方又有哪些呢?

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在我国开始正式启动,但之前中国并不是完全没有社会工作。民政部人事教育司甄炳亮在他的文章中就曾引述雷洁琼先生的话说,“民政工作是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很多现有的政府行政人员甚至很多热心慈善的志愿者都在进行很多有益社会性的工作,他们的贡献和经验都是实在而且宝贵的。王思斌教授早已在1995年提出我国有“行政性而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也曾撰文指出我国对社会工作有三种理解——普通社会工作、行政性而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和专业社会工作,这已经很准确地在名称上将现有的社会工作与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划分,但由于专业社会工作在内地仍然处于萌芽阶段,并未广泛受到社会各方人士的了解和认同,在推行实务时难免产生误解和冲突,甚或在很多人心底深处对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仍然抱着一个怀疑甚或质疑的态度,当中也包括初出茅庐从事专业社会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听起来好像很可笑,但这个质疑无疑是要我们把社会工作的专业性进一步突显和表现出来,这样才可以令人信服,才可以与原有社会工作体制内的行政人员及志愿者结合力量,为更多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更适切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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