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中,笔者将要详细分析与探讨近年来公司治理最重要的案例——安然事件。笔者的用意是以美国安然公司的案例来作为建立具中国本土特色的公司治理模式的警示。另外,美国政府在安然案发生后,于2002年所立的《企业改革法》,也可供中国在建立具中国本土特色的公司治理模式的法令机制的过程中,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
公司治理,企业管理,市场经济,价值观,商业道德观,中国
杨自然: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澳大利亚庞德大学法学博士。获得澳大利亚律师资格,现执教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兼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讲授英美侵权法、公司治理、公司法等课程。近年来主要从事公司治理理论与实务方面的研究,擅长契约法、侵权法和国际法的相关事务。曾在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参与中国农业银行改制项目研究,并在该研究中心专刊《金融法苑》上发表多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