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出环鄱阳湖城市群战略以来,城市群建设已取得一定进展,但还面临一些问题和矛盾:一是缺乏城市群生存的经济与环境基础;二是缺乏总体规划,缺少强有力的行政协调机制;三是基础设施一体化,尤其是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以及能源设施一体化方面,尚未建立起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四是区域共同市场、城市间竞争合作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五是产业链条薄弱,区域经济缺乏核心辐射源;六是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亟待实行深层次的合作。其中经济与环境基础条件的制约最为严重,必须要以全新的思路和开创性措施建设环鄱阳湖城市群。
为此,我们提出“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的概念——也就是环湖中心城市的生态集聚、环湖城市产业经济之间的生态均衡、环湖城乡经济与社会结构之间的生态均衡、环湖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资源的生态均衡。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的建设应实施分步走战略,5~8年打基础,8~15年快速发展,15~20年建成生态集聚的环湖中心城市,资源节约的环湖城市产业,环境友好的环湖城乡社会。
“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的总体构想是:环鄱阳湖城市群要以主要大城市的生态集聚为主导向,以产业的生态集聚为纽带,以高速公路、铁路、沿江通道为发展主轴,增强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产业集聚和人口集中效应,强化中心城市以及副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群。
建立城市群可持续发展的新机制。建议突出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