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合理的收入分配体制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劳有所得’。”我国由于长期“城乡二元分割”局面的存在,使得城乡劳动者在就业领域中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现象。一系列与就业相关的制度明显偏好城市劳动者。如,就业准入、政策扶持、社会福利制度、劳动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制度等,尤其是户籍制度,以一种身份的形式,限制了城乡劳动者的平等就业。这种政策上的偏好,形成了我国就业领域中的“制度缺失”。这不仅影响了我国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而且也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构建一个平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消除就业歧视,已成为党和政府迫在眉睫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