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导的话语引起了社会广泛的注意和争论,是一个热门题目。不仅理论上值得探讨,即使在政治实践中也需要解释清楚。本人曾就特别行政区行政主导写过一篇文章1705392,论述行政主导是宪法分权原则的一种形式,特区行政主导的特点及行政主导与立法、司法的关系。现将自己的一些新想法集成本文,与同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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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伟建: 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