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谈论公共行政改革,非始于今时;澳门进行公共行政改革,亦非始于今日。不过,今时今日,公共行政改革的呼声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而公共行政改革的条件也好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成熟。我们相信,如今已没有人怀疑公共行政改革的必要,但是否如许多人认为的那样,目前需要的,仅仅是分析明确政府的组织架构及其职能,研究清楚改革其中哪些方面和如何改革呢?
的确,从纯技术性层面去探讨公共行政改革十分重要,且至今未见学界提出一个比较科学、系统的改革方案,本文亦不拟就此展开讨论。然而,我们认为,行政改革并非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需要以更广阔的视野将它放到一个更大的范围中去考察。也就是说,只有充分认识了解澳门社会、市场与政府的发展脉络、特征及其相互关系,并创造条件促成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比较正确地选择行政改革的路径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诚然,将社会、市场与政府三个概念抽离出来分析不尽科学,甚至在方法论上可能产生难度。然而,考虑到澳门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并参照国内学界就中国内地社会问题在这方面的探讨,在没有现成的理论框架可以直接套用的情况下,仍然值得一试。况且,澳门的社会问题与内地的相比有一定的类同性:“它需要大力(甚至是不惜矫枉过正地)鼓吹市场经济自发秩序的有效和优越,同时又必须承认现代经济活动中大量国家干预的合理性;它迫切需要建构一个区别于且外在于国家的自主的社会,同时又不能不接受社会国家化和国家社会化的现实;它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以保证社会转型的顺利完成,同时又必须在许多方面对国家现有权能予以限制以完成对国家的改造。诸如此类的矛盾不仅出自事物的内在性质,同时也源自一个将现代与后现代的不同要求集于一身的特殊情境。这种情形无疑使得谋求市场、社会与国家之间均衡的努力更加不易成功,而这恐怕也是历史向中国的社会理论提出的最大挑战。”
这何尝不也是澳门面对的挑战!“依一般看法,市场被说成是生产和交换的自由场所,国家则被视为垄断了强制性权力的公共权威。就其性质而言,前者是自发的、平等的和私人性的,后者是人为的、等级制的和公共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