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统治下的香港政府,政务官制度可说是殖民官僚架构中的一大特点。港英政府的行政阶级(Administrative class)分为政务主任(Administrative officers)和行政主任(Executive officers)。这些行政阶级人员是殖民官僚体制的精英。可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后,一连串的行政失误,例如禽流感时“杀鸡”错误百出,新机场开幕大混乱,居屋短桩等事件,暴露了行政阶级的精英实是通才有余但专才不足。虽然政务官的制度不完美,但澳门在葡人统治下的殖民政府一向没有政务官制度,只有技术员及高级技术员的职级。可是,澳葡政府的官僚制度人治色彩太重,公务员的录用、审核及擢升往往是“关系网络”(guanxi network)的因素居多。葡人和中国人一样重视培养人际间的关系,结果澳葡政府官僚体制的“关系”政治渐渐根深蒂固。相反,港英政府的官僚体制较重视非人际的关系(impersonal relationships),而公务员的录用、评审和擢升皆较为制度化,减少“人治”或“关系”色彩。本文将分析港英统治下的政务官体制,然后探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否试行港式的政务官制度,把官僚制度化,而不是维持葡治下的人治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