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采用的法人制企业所得税,使汇总纳税从特殊规定转变为普遍规定。集团公司总部汇总纳税造成我国税收与税源背离现象,在法人所得税制下更加突出。所以,今年初财政部制定了跨区经营企业所得税分配办法。建立规范的区域税收分配法制,要求按照“科技加管理”的方针,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适时调整因税务信息化带来的征管办法和税收制度方面的不协调,促进企业发展和税务管理的协调发展。
城市,东北地区,年鉴,2008
朱广俊: 朱广俊,经济学博士,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