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富裕的国家,经济越集聚且集聚规模越大。大量的理论和经验研究都表明经济集聚对生产效率提高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然而如图4-1所示,河南省经济活动没有像全国多数省份一样向城市集聚:1995年以来河南城市经济比重始终在30%左右徘徊。但仅以河南省城市经济比重与全国总体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并不足以说明河南省经济在空间分布上存在“异常”。正如2007年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所公布的世界不同收入水平国家人口集聚规模数据,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一个地区经济集聚规模的重要影响因素。中国不同省份经济发展水平显然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划设置也存在一定差别。本书所述城市经济指的是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内所创造的经济量,不同省份的城市数量存在较大差异,一些省份城市经济占比低可能主要源于行政区域而非经济活动在空间上存在问题。此外,城市经济比重并不是一个规范意义上对经济集聚程度考量的指标,河南省城市经济比重低并不能代表河南省城市经济的集聚程度低。如果河南省城市的经济密度高于全国水平或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省份的城市经济密度,那么导致河南省城市经济比重低的原因或许主要源于河南受到了更为严厉的土地制度约束,城市难以扩展。此外,即使排除了相关影响因素后,仍然会发现河南城市经济比重低,这样也仅能表明河南省经济活动不向城市集聚(尽管这是本书最关心的现象),而忽视了经济在县级层面可能出现的集聚情况。因此,要厘清河南省经济活动在空间分布上可能存在的“异常”问题,需要对全国不同省份经济活动向城市层面的集聚情况进行更为全面的梳理和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