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最主要的一部分,是真正、彻底的人权思想。”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的理论化、系统化阶段,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列宁和我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对其做了进一步的发展,经过了一个半世纪的从实践到理论,从理论到实践的不断丰富,业已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该理论体系是在批判地继承古典人权理论、空想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的直接思想渊源。
人权观念,人权保障,人权教育,人权发展,人权思想
陈佑武: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研究员,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教授、副主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市法学会人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与教育》主编,《人权》杂志编委,《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人权研究”专栏主持人。主要研究方向为人权基础理论、人权法学和人权教育。出版学术专著4部,主编、副主编学术著作10余部,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等课题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