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民主的进程取决于政府的意愿、预算的技术,也取决于公众的呼声、公众的谈判力量与压力。政府需要改革的勇气,民间也需要推动改革的力量。政府的权力与公众的权利在此碰撞、博弈,在这个过程中,预算主体范围不断扩大,政党、政府部门、人大、政协、公众、媒体、企业等以多元的形式参与进来, 预算权力也在这些主体之间进行转换。决策权、控制权、建议权、分配权、知情权、监督权、审查权、修正权甚至公民的上诉权,逐步从一个集中的状态走向一种分散状态。但这种分散的状态并不是一种无结构的分散,而是建立在法律与规范、制衡与协调、经济与技术甚至是制度与文化基础上的分散。 预算民主并不是一种结果,因为民主本身并没有固定的标准去衡量。预算民主是一种过程,因为民主到权力之间本身就是一条谱系,均衡是非常态,不均衡是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