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论是新闻界还是法律界,关于新闻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我国的“新闻法”依然未能出台。出现这种局面有许多主客观原因,而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即是理论研究的不足——我国的新闻法学理论研究不能回应新闻立法的需要。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我们从新闻法学最基本的理论问题——新闻法律关系入手。以期通过理论研究的逐步深入,为我国的新闻立法提供学术支撑。
顾理平: 江苏江阴人,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全国卓越新闻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委员。研究方向为新闻传播法学。先后出版《新闻法学》(1999)、《新闻侵权与法律责任》(2001)、《隐性采访论》(2004)、《新闻权利与新闻义务》(2010)、《社会新闻采写艺术》等学术专著9部。在《新闻与传播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100篇。先后在《当代传播》《中国广播电视学刊》杂志开设学术研究专栏。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闻侵权与法律责任问题研究”等科研项目近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