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隐性采访在我国大行其道,同时也面对诸多的道德责难和道德困境,但这种责难和困境并不能成为我们放弃隐性采访的理由。事实上,如果离开了隐性采访的特殊作用,道德的规范调节作用可能会大受影响。同时,随着人们对道德要求的不断提高,利用隐性采访的特殊功效,不断清除社会及其成员心灵深处一些丑陋的东西,使我们的社会更纯净,成了一种自然而然的事情,所以,从道德利益的整体要求看,我们还是希望隐性采访能发挥其独特的积极的作用。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我们认为隐性采访在面临道德困惑时,应该遵守这样一些原则。
顾理平: 江苏江阴人,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全国卓越新闻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委员。研究方向为新闻传播法学。先后出版《新闻法学》(1999)、《新闻侵权与法律责任》(2001)、《隐性采访论》(2004)、《新闻权利与新闻义务》(2010)、《社会新闻采写艺术》等学术专著9部。在《新闻与传播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100篇。先后在《当代传播》《中国广播电视学刊》杂志开设学术研究专栏。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闻侵权与法律责任问题研究”等科研项目近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