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网络时代信息权利和信息义务的平衡
在线阅读 收藏

网络的出现是信息传播的革命性事件。传统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是以单向的线性方式进行的。尽管随着受众主体地位的上升,原有的信息传播开始呈现出双向互动的特点,但线性传播的特点依然明显。网络的出现,使信息的传播由线性传播转入网状传播。这时,传者与受者的区分不再明显,曾经游刃有余的信息调控变得十分艰难,而博客尤其是微博的出现,更使这种网状传播的特点得到了彰显。信息调控的艰难,个体主体意识的觉醒和强化,使信息权利被滥用的概率大大上升,媒介审判、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网络侵权等,都是信息权利被滥用的典型现象。于是,许多人对伴随网络技术发展而出现的信息权利被滥用的现象充满担忧。确实,许多个案让理智的人们无法怀疑这种担忧的合理性,也有人因此充满悲观。但是,如果用更加广阔的视野来看待网络时代的信息权利和信息义务问题,我们的结论也许不至于过分悲观。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