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到“以人为本”,加快县、乡(镇)基层发展,从源头解消社会群体性事件,本章从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本章所提对策建议,涉及顶层设计和国家层面立法,这是前述第六章《提高基层政府应对社会群体性事件综合能力的对策研究》所不能解决的。例如,本章第二节《“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基层政府应对与解消社会群体性事件提供制度保障》,第三节《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和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农民财产权的实现方式》,第四节《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和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征地程序的规范》,都需要通过国家立法,制定政策,进行顶层设计。
因此,本章《“以人为本”加快县、乡(镇)基层发展——从源头解消社会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虽然与前边第六章《提高基层政府应对社会群体性事件综合能力的对策研究》同属对策研究,却需要独立作为一章,进行论述。
周松柏: 男,汉族,籍贯湖南邵阳。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博士。贵州民族大学经济学教授,学科(学术)带头人,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建设点学科成员。贵州省新闻出版局图书质量审读员,贵州省第八届优秀图书奖评审组专家。主持并完成科研课题1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2项,国家民委社科课题1项,省级课题4项,省教育厅重点课题1项。独立出版著作《贵州省农民工经济研究》。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其中7篇为核心期刊论文,2篇为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重要期刊全文转载。获贵州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获地厅级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研究涉及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等相关领域。社会兼职:贵州省产业经济学会理事,贵州省史学会理事,贵阳市历史学会常务理事,贵阳市老年学学会副会长,贵州省宗教学会常务理事,贵州省史学会近现代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贵州省阳明学会理事,中国太平天国史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