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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特区对中国道路的制度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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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看,中国经济特区的实践,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经济特区从概念的提出到政策的制定、实践的指导,都是在中央的领导下进行和开展的。同时,中国经济特区的实践也是渐进式的制度变迁。建立经济特区之初,邓小平提出“摸着石头过河”,就表明了其分步骤、试验性的渐进式特点。经济特区的成功,其首要的制度贡献是,经济特区为中国提供了一个市场经济体系,从而指出了一条“中国道路”,即在中国选择创办经济特区这条道路来完成体制转型,实现经济发展;体制转型就是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经济特区的另一个重要制度贡献是,它证明了在市场经济中实行混合所有制是可行的。经济特区不但在经济上探索出了市场经济的道路,而且推动了中国的政治改革。经济特区通过行政三分权、票决制、直接选举等实践,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进程。邓小平指出:“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这是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威权型、投资型的政府,而市场经济要求政府必须是服务型、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民主政治型政府。经济体制转型要求有配套的政治体制转型,因而,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证明了经济体制转型基本成功的基础上,必然要求政治体制进行与之相配套的改革。邓小平同志的高瞻远瞩,引导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东亚的经济繁荣有很类似的地方。由于没有很好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东亚模式暴露出资源浪费、结构失衡、公共产品缺失、社会不公和贪污腐败等弊端。现在许多东亚国家已经摆脱了这种模式,其政府实现了从权威型到民主、服务型的转变,从而在经济、政治上全面实现现代化。在中国,经济特区对中国现代化的制度贡献表现在经济和政治两个层面上,经济特区因此成为展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窗口。经济特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试验田、排头兵,其成功的经验已成为一种模式向全国推广,产生了制度外溢的效应。因此,经济特区在经济上的成功与政治改革上的探索,为中国现代化做出了重要的制度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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