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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5年度民生指数排名第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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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015年,浙江城乡综合演算的各类民生数据人均值持续稳步增长,2015年居民收入人均值为2000年的5.36倍,总消费为4.80倍,物质生活消费为4.66倍,非物生活消费为5.09倍,积蓄为7.10倍。但居民收入比从49.44%明显下降至45.77%,居民消费率从37.46%显著下降至31.06%,“十二五”期间略有回升;尤其应注意居民收入年均增长显著低于财政收入年增5.86个百分点,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极显著低于财政支出年增7.45个百分点。居民收入、总消费、物质生活消费、非物生活消费、积蓄地区差全方位不断缩小,居民消费需求(包括总消费及物质生活、非物生活消费三个方面)城乡比全面逐步缩小,居民收入、积蓄城乡比缩减不大甚或继续扩大。物质生活消费比重略微降低2.01个百分点,非物生活消费比重略微增高2.01个百分点,消费结构出现一定“升级”变化;而居民积蓄率从24.24%持续显著升高至32.14%,反过来对消费需求的抑制作用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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