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15年,辽宁城乡综合演算的各类民生数据人均值持续明显增长,2015年居民收入人均值为2000年的6.19倍,总消费为5.46倍,物质生活消费为4.95倍,非物生活消费为6.65倍,积蓄为9.03倍。居民收入比从35.50%较明显上升至37.60%,但居民消费率从28.19%较明显下降至26.32%,“十二五”期间略有回升;尤其应注意居民收入年均增长略微低于财政收入年增0.67个百分点,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明显低于财政支出年增3.04个百分点。居民收入、总消费、物质生活消费、非物生活消费、积蓄地区差大都继续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包括总消费及物质生活、非物生活消费三个方面)城乡比大都逐步扩大,居民收入、积蓄城乡比继续扩大。物质生活消费比重明显降低6.53个百分点,非物生活消费比重明显增高6.53个百分点,消费结构出现很大“升级”变化;而居民积蓄率从20.58%持续极显著升高至30.01%,反过来对消费需求的抑制作用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