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资本市场需求和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各种非法集资行为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我国的金融秩序和市场秩序。作为一种金融诈骗犯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骗取集资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但是,关于集资诈骗罪应不应该保留死刑,是理论和实践中争论已久的一个问题,而吴英集资诈骗案又将这一问题的争论推到了风口浪尖。本文即以此为背景展开对集资诈骗罪死刑存废问题的讨论。
死刑,死刑改革,国家治理
王志祥: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贾佳: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