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两个指导性案例,王志才案存在赔偿(但被害人家属未谅解)从宽情节,李飞案存在累犯、被告人家属协助抓捕、赔偿(但被害人家属未谅解)等从重、从宽情节,也反映出不同类型案件均存在适用死缓限制减刑的可能。但需要考虑的是当根据犯罪情节将被告人判决为死刑不立即执行后,如何根据剩余的情节决定对被告人是否限制减刑。整个量刑过程可以表述为:(死刑+从宽情节=死缓)+从重情节=死缓限制减刑,其中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需要考虑哪些从宽因素与死缓后考虑哪些从重因素导致适用限制减刑,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需要兼及,才能将该问题探讨清楚。为此,本文从理想:死刑适用的限制与规范和现实:司法实践中的死缓限制减刑样本分别进行研究,最后提出应该理想与现实的呼应:死缓限制减刑适用的理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