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确立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体地位和当事人资格,而不是将其视为刑事诉讼活动的客体,从而在诉讼构造上使被告方能够与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展开平等、有效的对抗。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尤其是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是刑事诉讼程序正当性与合法性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近二十年来审判方式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一大重点。但是,在死刑复核程序中,辩护律师的作用却长期没有得到重视,其原因错综复杂,而改变这一状况迫在眉睫。本文对死刑复核程序中律师辩护的现状、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难以获得有效辩护的原因、从加强律师辩护作用的角度看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