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死刑裁量的“永山基准”通过明确死刑选择的条件、在司法中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为最终废除死刑创造间接条件的思路,对我国的死刑司法实践乃至理论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将“永山基准”部分或全部引入我国的死刑裁量标准中,既具有必要性又具有可行性。本文认为,构建我国死刑裁量标准较为合理的措施是使司法解释、刑事指导案例与刑法理论三管齐下,构建三者围绕死刑裁量标准良性互动的死刑裁量标准体系。此举不仅可以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且是从实质层面限制死刑适用的必然要求。
死刑,死刑改革,国家治理
周维明: 暂无简介
樊彦芳: 暂无简介
朱姝: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