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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试验区2015~2016年度“十大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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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货物进出口、船舶进出境等国际贸易业务时,在“单一窗口”平台一次性递交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口岸监管部门需求的信息,并接受材料初审反馈和补报,口岸监管部门办理结果直接反馈到单一窗口平台,企业在一个窗口就可领取办理通知或审批文件,改变了原来必须分别到相关单位上门办理的做法,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

海关与检验检疫部门强化协作,实现作业空间合并、作业时间一致、作业系统并行,场所。

针对自贸试验区放宽行业准入和制度创新后可能出现的风险,从投资、贸易、金融等各领域,研究提出四个自贸试验区第一张防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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