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山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收听收看了全国第二十七次“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召开了2014年“扫黄打非”工作动员会。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苏平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1月下旬,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山西省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山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和假记者专项工作,太原、运城、忻州、晋城等地集中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成效明显。
2月初,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少儿出版物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山西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下发了《山西省关于开展深化少儿出版物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清查市场、查办案件为行动主线,在“两节”期间掀起了深化少儿出版物市场整治专项行动高潮。
2月18日,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关于表彰2013年山西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2013年“扫黄打非”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授予运城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35个单位山西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乔晋峰等48位同志山西省“扫黄打非”先进个人称号。
2月13日至3月中旬,山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山西省“扫黄打非”稽查队对全省出版物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暗访检查,共检查暗访11个地市31个县(市)区,检查结束后制定下发了《关于2014年“两会”期间暗访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市逐一核查问题线索。
4月24日,全省11个市统一开展了山西省2014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36.3万余件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其他非法出版物被集中销毁。同时,开展以“拒绝盗版,共筑未来”为主题的绿书签行动。
5月26日开始,为全面推动“净网2014”“秋风2014”等三大专项行动不断取得成效,做好敏感时期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彻底排查非法印制邪教宣传品和出版物隐患,从源头防堵和控制邪教类宣传品印刷和传播,山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山西省“扫黄打非”稽查队组成三个督导组于对各市上半年“扫黄打非”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6月18日,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田奇越率领由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太原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的督导检查组一行4人到太原机场海关督导检查了上半年“扫黄打非”工作。督导检查组听取了太原机场海关上半年“扫黄打非”工作汇报,查看了工作现场和有关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就加强海关封堵力度、强化工作沟通、加大打击力度进行了调研。
7月21~22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司长周慧琳一行来山西省就“扫黄打非”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忻州市、太原市的部分印刷企业、书店、网站进行了现场走访,在忻州市、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忻州市、太原市和省“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和打击“三假”工作情况的汇报。
7月5日起,针对近期民营医院、药店制作散发非法“医疗、医药广告”又有所抬头的现象,山西省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非法‘医疗、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9月23日,山西省下发《关于下半年“扫黄打非”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部署于9月24日至10月24日在全省开展下半年“扫黄打非”工作督导检查活动。督导检查省、市两级“扫黄打非”部门同时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向县区一线倾斜。
9月26日,山西省组织开展了国庆节前出版物市场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由山西省“扫黄打非”办组织,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田奇越带队,省稽查队和太原市文广新局共同参与实施。此次检查,涵盖了图书批发市场、印刷企业和图书销售点。在长风街东口得一文化广场图书批发市场,检查组重点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周慧琳司长一行来山西省调研中通报暗访问题而进行了整改情况检查。
10月11日,全国扫黄办、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忻州“西部廉政监督网”假冒记者敲诈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寇建军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违法所得34117元依法予以追缴。
10月27日,山西省召开了“扫黄打非”主任工作和行政执法培训会议,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田奇越、山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爱民,各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和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等3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10月28日,山西省“扫黄打非”办赴省交通运输厅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太原市东客站了解交通运输领域“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11月11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全省新闻媒体通气会上通报了吕梁市“3·28”敲诈勒索案。经查,刘崇斌,曾用名刘鼠元,山西吕梁柳林人,《科学导报》工作人员,2008~2013年4月担任《政府法制》吕梁发行站负责人。2013年秋,刘崇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曝光他人的视频资料为要挟,勒索他人现金5万元。2014年9月15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崇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罚金1万元。
12月4日,山西省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参加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宣传,把全年“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引向深入。
12月24日,晋城市一起以获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复制、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一审宣判。泽州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建锋犯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