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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重心下移 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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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山东省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坚持重心下移,职能下沉,强力推进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确保了基层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作为、有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每年都在不同会议上对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多次强调,要贯彻好“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意见,抓好乡镇、街道党组织责任的落实,确保基层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将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和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范围,作为评选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和检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果的重要指标,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制订下发了《关于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扫黄打非”工作进基层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对进基层工作做出安排部署。通过以会代训、专题研讨会、重点工作推进会等形式,不断推进进基层工作,2013年以来先后6次召开会议,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调整了“扫黄打非”量化考评办法,将进基层工作纳入“扫黄打非”量化考核体系,加大分值,增大权重。各市、县区也将进基层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

二是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为确保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注重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上保障基层工作稳步推进。各市、县区按照省里的部署要求,指导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根据“扫黄打非”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了基层“扫黄打非”宣传教育、日常巡查、案件排查、信息报告、联防协作、举报奖励和责任追究等系列工作制度。如济宁市建立了“扫黄打非”基层管理员日常巡查、乡镇“扫黄打非”联席会议、乡镇工作站信息上报等工作制度,临沂市制定了“四进”督导检查、量化考核、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度,基层“扫黄打非”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三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导作用,使进基层活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用先进典型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先后扶持、培育了青岛、临沂、济宁、滨州等一批基层典型,并深入推广学习。通过帮扶、资金支持等方式,帮助青岛市进一步建立起了“扫黄打非”五级管理网络,建起了由5000余人组成的“扫黄打非”社会义务监督员队伍。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在青岛召开建立完善“扫黄打非”长效机制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青岛市将“扫黄打非”工作延伸到基层的做法,会后我们及时总结青岛市的经验,并通过下发通知、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方式,在全省逐步推开。通过派驻工作组等措施,帮助临沂市建立基层“扫黄打非”组织机构3100余个,“四进”单位3900个,并在临沂市召开“四进”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全省推广。通过提供技术支持等方式,指导滨州市实施网格化责任管理,并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网格进行有效监管,在全市形成了全覆盖无缝隙的“扫黄打非”管理新格局。2014年6月,我们在滨州市召开全省“扫黄打非”进基层现场推进会议,大力推广滨州市的经验做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导的做法,极大地推动了进基层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是完善机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指导各市进一步建立各级“扫黄打非”管理机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机构队伍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基层“扫黄打非”部门协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目前全省已构建起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义务监督员积极参与的“五位一体”管理机制:在市、县区一级均成立了“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文化市场稽查队);在乡镇、街道一级均已成立由文化站、派出所、工商所等为成员的“扫黄打非”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扫黄打非”第一责任人,办公室设在文化站,全面负责基层“扫黄打非”各项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在村居层面以文化大院或社区文化中心为依托,设立“扫黄打非”工作站;同时抓好村居两支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对村居出版物市场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行为。对农家书屋管理员赋予“一岗双责”,同时负有出版物市场监督义务。强化责任落实,省与各市、各市与各县区、各县区与各乡镇街道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同时,注重教育培训,省里2014年分两批对300余名基层“扫黄打非”骨干进行了法规培训。各市、县区也层层组织开展了培训。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在重点节点,在基层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在基层社区、村居设置“扫黄打非”宣传栏,普及“扫黄打非”政策知识,公布举报奖励制度和举报电话;在农村大集、集贸市场、社区广场等人口密集区举办宣传活动,发放“扫黄打非”宣传资料;在主要街道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在乡镇文化中心站、社区图书馆、农家书屋设立“扫黄打非”专柜,摆放“扫黄打非”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展示收缴的盗版非法出版物等工作成果;通过深入农户宣传等形式,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抵制低俗、封建迷信等非法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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