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会议设立的奖项(1987年,里约热内卢)
1.红十字与红新月和平人道奖由常设委员会颁发,授予对象是通过开展人道主义工作和传播运动的理想积极推动建设一个更加和平的世界的国家红会或运动内部人士。
2.该奖每四年在代表会议上颁发一次,每次最多两个获奖名额,可授予两个国家红会或两名个人或一个国家红会和一名个人。该奖还可追授最近亡故之人。
3.常设委员会应以协商一致方式指定该奖的获奖人。
4.评选标准的依据是,在《作为和平因素的红十字行动纲领》和《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推动世界实现真正和平的基本准则》激发下取得的且有助于践行“通过人道获得和平”这一箴言的具体成就。
5.国家红会或常设委员会某一成员提交的提名应至少在代表会议届会召开前8个月送达常设委员会秘书处,以便为委员会审议提名留出时间。详细材料须一应提交,并随附证明文件。
6.该奖包括一件象征着运动以行动促和平并刻有“通过人道获得和平”这一箴言的艺术品,以及回顾该奖设立之初衷的一份证书。
7.常设委员会主席在代表会议上亲自颁发该奖。如果获奖人或其某一家庭成员因自身不可控制的原因不能出席授奖仪式,则将奖品交给获奖人所属国家红会的一名代表,由其代表红十字会与红新月常设委员会主席颁发给获奖人。如果该奖的授予对象是某国家红会,则应向该红会的主席颁发,如该主席缺席,则由其代表代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