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周祝伟论著中关于晚唐时“杭越易位”的观点提出不同看法,指出周先生在对杭、越两州的一些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时存在的不足,并依据史料进行了补充与修正。本文认为,晚唐时段杭、越两州各有优势,对两者的差距不应过分强调。在宏观考量突出事件与历史惯性对造成杭、越两州差异的影响后,提出要关注两州在区域内的不同分工。
杭州,丛刊
刘闯: 刘闯,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博士生(邮政编码 71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