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表述了应建立底线保护制度,主要包括:一、儿童保护的法律基础;二、儿童保护的主管机构;三、针对儿童暴力现象的报告制度;四、儿童保护的行政和司法程序;五、干预和替代性养护;六、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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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家庭与儿童研究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家庭与儿童研究中心坚持儿童发展的视角和儿童优先的原则,从理论研究、实践项目评估、政策倡导咨询三个层次关注家庭和儿童的全面发展。机构使命:通过研究和倡导,保护家庭和儿童权利,改善家庭和儿童困境,促进家庭和儿童发展。机构愿景:倡导家庭和儿童福利理念;推动家庭和儿童福利政策;改善家庭和儿童福利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