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的意见在国内法院的适用。经年累月,条约机构的工作已经产出了相当可观的成果,成为条约机构自身、政府、法院、法庭、律师、非政府组织及其他相关实体解释和适用人权条约时越来越重要的参考,与缔约国履行条约下的义务息息相关。
戴瑞君: 1980年生,内蒙古五原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先后赴希腊、日本、西班牙、荷兰、瑞士等国进行学术交流。在《法学研究》、《法学》、《法学杂志》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文章十数篇,参著学术著作多部。现阶段研究重点为国际法、人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