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中国对国际人权条约的适用问题与完善。随着中国对国际人权条约的接受程度不断深化,中国人权保障制度的各个方面也都在国际人权条约的影响下发生着积极的变化。首先,中国从不提人权,到在宪法中写入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从不承认个人的人权,到平等地保护所有公民的普遍人权,人权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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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瑞君: 1980年生,内蒙古五原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先后赴希腊、日本、西班牙、荷兰、瑞士等国进行学术交流。在《法学研究》、《法学》、《法学杂志》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文章十数篇,参著学术著作多部。现阶段研究重点为国际法、人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