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完善国家人权保障制度提高人权水平的内在力量。提高一国的人权保障水平,使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得到有效适用,是否存在完善的国家人权保障制度是决定性因素。结合各国适用国际人权条约的现状,国家人权保障制度亟须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首先,使条约成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并被正式承认为解释基本权利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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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瑞君: 1980年生,内蒙古五原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先后赴希腊、日本、西班牙、荷兰、瑞士等国进行学术交流。在《法学研究》、《法学》、《法学杂志》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文章十数篇,参著学术著作多部。现阶段研究重点为国际法、人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