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科斯(Coase,1937)以交易成本为核心对企业和市场的替代关系研究以来,“企业的本质”“企业的边界”等问题逐渐成为研究热点,在相关领域的研究日益深入,主题发展到“契约成本”“一体化”“代理人”等方面;另外,其研究范围不断拓展,不断融合了如博弈论、契约理论、激励理论、信息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多方面的理论成果。对“企业的本质”或“企业的边界”问题存在不同看法。从“企业与市场的关系”来看,基础观点可以分为两种:其一是所谓的“企业与市场两分法”,即将企业与市场视为具有根本差异的两个概念,问题的关键在于研究两者的分界线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其二则是否定两分法,将企业与市场视为同一事物的不同表述,即使两者存在差异也不足以构成实质和根本上的对立。对于后者而言,“企业的本质”问题实际上也是“市场的本质”问题,两者具有同一性。从“企业的本质”问题来看,理论分歧可以归结为对企业“契约”属性和“生产”属性的不同认识。前者主要是主流企业理论中的交易成本、完全和不完全契约等理论,将企业视为各行为主体之间由契约联结而成的新的经济主体,甚至视为契约本身。后者则包括了演化经济学和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中的企业能力和生产理论,企业被定义为具有异质性生产能力的“生产”单位,从知识、能力和竞争力角度考察企业边界决定及动态演化。
对企业、组织和市场更为综合性的考察则主要出现在演化制度和奥地利学派企业理论研究当中。如霍奇逊等人更为广义地从演化经济学的角度,肖特从社会制度演化博弈的角度的考察,这一类的思路往往侧重于社会整体制度性,而忽视了制度与秩序之间的差异,同时未能将宏观整体与微观组织的秩序演化过程结合加以比较和整合。奥地利学派学者则在其新兴的企业组织理论结合了哈耶克的知识论、自发秩序等理论,对企业和市场研究做出了极具启发性的阐述。现代奥地利学派企业组织学者力图构造一个基于秩序与规则特征的理论框架,打破企业与市场两分法,超越契约理论的静态方法而将企业和市场统一理解为一种演化过程。将企业、组织与市场统一于秩序演化的视角之下,能够融合主流企业契约理论、演化经济学和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等多重观点,同时使得对他们的理解和认识能建立在一个较为统一的平台之上。
与基于新古典范式的主流企业理论相比,企业和市场的本质在奥地利学派和演化经济学中得到了不同的理解。新古典关注的是企业组织对交易成本的减少和资源配置功能,而在后两个学派中注重的是企业更具主动性的实验和适应的属性,静态均衡的市场观点则被动态的市场过程和经济演化理论所取代。尤其是在奥地利学派中,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被引入企业与市场理论之中。奥地利学派最为彻底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使得其人类行为理论在最广泛的含义上使用企业家概念——将一切行动的个人视为企业家或者说具有某种企业家精神。这使得经济演化与生物学进化论达到了微观基础的一致性,即进化中的竞争与自然选择作用层次始于个体。另外,社会经济体系中人类的认知能力和群体行为使得对生物进化论的类比不能机械化地进行。现代奥地利学派的企业理论发展及其与演化经济学的相互融合使得对企业家、企业及市场的统一研究有望获得新的发展。
对芝加哥学派与奥地利学派理论在“企业与市场”方面观点的比较显示,两个学派在对于自由市场的论述之中都极为重视企业制度作为市场价格机制的补充作用,都意识到企业组织是自由市场不可分割的制度组成部分。而两个学派的分歧在于,以科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更多地将企业视为对市场的替代,割裂了企业与市场的统一性,并且日益陷入使用交易成本对企业进行静态均衡分析的徒劳的努力之中,没能揭示出企业与市场的实质;以米塞斯、哈耶克的理论为指导的奥地利学派企业组织理论则日益与新兴的演化、行为等组织理论相结合,以更为统一的秩序视角展开对企业与市场的制度分析,显示出广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