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究了主权债务危机,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史上,政府一直就有举债的倾向,主权债务危机由来已久。根据标准普尔公司的统计,1975~2002年,共有75个主权债务发行人曾经违反外币债务契约,占总数的1.6%。与私人债务不同,当出现主权债务危机时,用于担保的资产往往属于国家财富,在国内法律体系中属于豁免部分。即便那些不属于豁免部分的资产,债权人也很难找到一家合适的法庭申请执行债务契约。主权债务的解决通常是双方商定通过减免债务本金、延期支付本息或新筹资还本付息等方式重新安排债务本息偿付。从国际上近30年主权债务危机的经历看,除俄罗斯主权债务得到较好偿还外,发生危机后的主权债务最终只能减免或延缓,损失只能由债权人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