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末,中美洲的安全形势趋于恶化。1979年,尼加拉瓜的索摩查独裁政权垮台,新生的桑地诺政权得到苏联和古巴的支持。在尼加拉瓜革命成功的影响下,萨尔瓦多和危地马拉的反政府游击队掀起猛烈攻势,其内战愈演愈烈。美国敌视尼加拉瓜新政府,不但对其实施经济制裁,更策动反政府武装对其进行颠覆。由于尼加拉瓜反政府武装得到洪都拉斯的支持,导致两国关系紧张,边界冲突频频发生。
拉美国家对中美洲的动荡局势普遍感到担忧,认为超级大国的干预可能会使该地区的局部军事冲突恶化为一场不同意识形态阵营之间的战争,因而呼吁有关各方通过对话与谈判和平解决冲突,并为此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1983年1月,墨西哥、哥伦比亚、巴拿马、委内瑞拉四国外长在巴拿马的孔塔多拉岛举行会议,讨论不断恶化的中美洲局势。他们在会后发表的联合公报中呼吁中美洲各国放弃任何可能导致局势恶化的行动,同时愿意为缓和中美洲危机、建立稳定与持久的地区和平而共同努力。此后,在尊重各国权益、不干涉别国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禁止以武力相威胁和合作求发展诸原则的指导下,上述四国展开了一系列集体斡旋行动,努力弥合中美洲冲突各方的政治分歧,推动它们多次展开和平谈判,因而被国际社会称为“孔塔多拉集团”。
孔塔多拉集团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中美洲冲突,反对把中美洲问题纳入东西方对抗的轨道之中。1983年7月,在墨西哥举行的集团成员国首脑会议发表《关于中美洲和平的坎昆宣言》,强调必须以不干涉、民族自决、主权平等、和平解决争端等原则解决中美洲冲突;呼吁中美洲各国有效控制军备竞赛,建立非军事区,消弭边界冲突;希望中美洲各国政府同本国反对派建立持久对话;要求外国军事顾问撤出中美洲,禁止在中美洲建立外国军事基地。孔塔多拉集团领导人还致函包括美国总统里根和古巴国务委员会主席卡斯特罗在内的美洲国家领导人,呼吁他们为和平解决中美洲问题而努力。
1983年9月,孔塔多拉集团和中美洲五国在巴拿马举行外长会议。会议通过有关实现中美洲和平的《意向文件》,提出促进各方面和解的21点主张,并得到中美洲五国的赞同。同年10月,孔塔多拉集团在这份《意向文件》的基础上提出《中美洲和平安全条约草案》。1984年1月﹐上述九国再次举行外长会议,成功推动中美洲五国签署了《履行意向文件各项义务的准则》。此后,孔塔多拉集团和中美洲五国组成负责政治事务﹑安全事务和社会经济事务的3个工作委员会,具体研究中美洲和平方案。
孔塔多拉集团的成立及其外交调停被视为拉美国家摆脱东西方对抗的国际政治格局、独立解决地区事务的一次重要尝试。4个成员国的不懈努力对于缓和地区局势、阻止地区性战争的爆发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为拉美国家的政治合作创造了一种新的形式,因而得到地区各国的普遍赞赏。《关于中美洲和平的坎昆宣言》发表之后,迅速得到包括巴西、阿根廷、秘鲁、厄瓜多尔、玻利维亚在内的26个拉美国家的明确支持和积极响应。在孔塔多拉集团斡旋进程遭遇种种挫折的情况下,许多拉美国家给予支持。1985年7月,秘鲁当选总统加西亚(Alan García Pérez)举行就职典礼,并与前来参加典礼的阿根廷、巴西和乌拉圭领导人举行会谈,决定组建一个多边组织,与孔塔多拉集团展开紧密合作,共同推动中美洲的和平进程。该组织被称为“利马集团”,又称“支持集团”。
孔塔多拉集团与利马集团围绕中美洲问题采取一系列共同行动。1985年8月,它们在哥伦比亚的卡塔赫纳举行首次外长会议。会议认为两集团的合作充分体现了拉美国家独立解决地区问题的政治决心。会议公报认为中美洲冲突的根源在于严重的社会矛盾,谴责任何以武力解决争端的行径,反对任何势力以任何借口和形式进行干涉,强调中美洲问题必须通过孔塔多拉集团一贯倡导的政治和外交谈判途径解决。1986年1月,两集团在加拉加斯举行外长会议。会议通过的《卡拉瓦列达声明》呼吁推动中美洲和平谈判进程,尽快缔结中美洲和平协定。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发表《危地马拉声明》,表示支持《卡拉瓦列达声明》。1986年2月,两集团成员国的外长同美国国务卿舒尔茨(George Pratt Shultz)举行会谈,要求美国恢复与尼加拉瓜政府的双边会谈,停止支持尼加拉瓜反政府游击队。1986年2月底,两集团在乌拉圭举行成员国外长会议,决定在尼加拉瓜与哥斯达黎加的边界地区成立防止冲突的监督小组,同时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对中美洲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同年6月,孔塔多拉集团提出《中美洲和平与合作纪要》的草案文本,其主要内容有:中美洲五国应实行代议制民主,实行民主选举;在经济上加强一体化,促进社会发展;禁止外部国家在其境内设立军事基地或派驻军事顾问,削减军备,停止军备竞赛。经过不懈的努力,孔塔多拉集团终于促使中美洲五国总统于1987年8月在危地马拉签署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中美洲和平协议》。
在共同解决中美洲问题的过程中,孔塔多拉集团和利马集团深切感到拉美国家有必要深化彼此之间的政治合作,能够就包括债务问题在内的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定期磋商,以便维护拉美各国的独立自主,减少外部因素对拉美的干扰,推动整个地区实现独立稳定的发展。另一方面,地区民主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使各国有条件展开更为密切的政治对话,而民主制度的巩固也有赖于良好的地区合作与一体化进程。1986年,两集团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举行外长会议,宣布成立一个永久性的政治磋商和协调机构。会议发表的《里约热内卢声明》指出,两集团的成员国决定在拉美一体化进程不断发展的背景之下,加强彼此之间的政治合作,定期就关系地区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推动拉美的政治合作与一体化组织实现更有效的合作与协调,共同探寻能够推动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新合作领域。“八国集团”由此宣告成立。1990年3月,八国集团外长会议决定将该组织正式更名为“里约集团”。
自1989年开始,加勒比共同体应邀向里约集团派出代表。1989~1992年,牙买加担任加勒比共同体在该组织的代表;1992~1997年为特立尼达和多巴哥;1997~2008年为圭亚那;2008~2011年为牙买加。
2008年,古巴成为里约集团第23个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