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新秩序,首先探讨了法与秩序的一般关系,进而揭示国际层面上问题的复杂性,并简要阐述了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旧秩序的关系。通过追溯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有关文件,笔者提出:从实质上讲,国际经济新秩序不仅是一种秩序,还是国际经济关系发展的一种价值取向体系,是国际经济行为的一种理想模式。
何志鹏: 1974年生,黑龙江省双城市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法基本理论、人权理论、法学教育问题。现阶段着重以人本主义为核心分析国际法治的基本问题。已出版专著4部、主持翻译著作4部、合作著作与教材14部、主编学术文集2部。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