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所受理的案件中,有一类案件比较特殊,这类案件也是令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颇感棘手的案件,即涉及对某一成员内部行政当局做出的行政裁决不满而起诉到专家组、要求专家组对这类裁决或认定进行复审或复查的(Review)案件。由于此类案件涉及WTO成员方的行政权力或司法主权,极为敏感,WTO不能不予以高度关注,并当十分谨慎和小心地处理。
一般认为,DSU第11条“专家组的职责”就是专门为这类复审案件制订的条款,通常称为“standard of review”(复审或复查标准)。
刘敬东: 1968年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国际经济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国际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2006年获首届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提名奖。1986~1993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研究生院,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1998~2001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国际法专业,获国际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担任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WTO法律实务研究所主任,其间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曾出版《国际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中国入世议定书解读》等学术专著,《WTO的未来》、《贸易政策审议——WTO秘书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报告》等译著,主编《反倾销案件司法审查制度研究》、《WTO:解释条约的习惯规则》(与赵维田合作)等,主持商务部多项课题,并在《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中国法律》(香港)、《法制日报》、《国际贸易》等报刊发表大量学术文章和评论。曾担任2006~2008年度《中国法治蓝皮书》国际经济法部分撰稿人,《中国法治建设30周年》、《国际经济法学30年》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