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跨国公司在我国掀起了一场并购浪潮,从保护民族产业以及维护企业自主权的角度看,国内企业应该积极抵制这场来势凶猛的并购浪潮,然而,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被并购的国内企业不仅没有积极抗争,反而努力促成跨国并购的完成,如徐工、苏泊尔等并购案例。被并购的企业不反对跨国并购,也就表明并购后企业所得利润优于并购前,因而,这种具有帕累托改进性质的利润分配机制乃是达成并购的先决条件。如果这种具有帕累托改进性质的跨国并购没有危及国家经济安全,那么跨国并购无疑有助于资源优势整合以提高生产效率,特别是针对目前仍处于改革困境中的国有企业,将有利于其从竞争性领域稳步有序退出,对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搞活市场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如果被并购的国内企业是行业中的龙头企业或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关键性企业,则跨国并购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国家经济安全,那么对于这种即使能够带来帕累托改进性质的跨国并购,我们也应该保持一定的警醒,在适当的时候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加以抵制。然而,如何抵制?在WTO国民待遇原则下,不能再指望依靠国家行政命令强制性拆散企业双方的并购意愿,应该从国内企业自身利润最大化行为出发,在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寻求一条切实可行的防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