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1954年颁布的第一部宪法明文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男女平等最主要体现在政治平等上,作为人类社会的“半边天”,女性理应在政治上享有和男性同等的权利,并成为参与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是现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需要,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也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一个重要尺度。男女平等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女性的政治地位不断提高,女性的政治权利基本上得到了保障。但是,在政治上,男性仍然占有优势地位,这体现在女性参与政治的人数较少、积极性不高,其在政治上的作用尚没有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这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社会条件有关:一方面,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有利于促进男女平等;另一方面,我国尚处于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发达的生产力水平和相应的较落后的文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男女平等的实现。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男女实现政治平等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要求在法律政策上,给男女平等以保障;在社会氛围上,给予男女平等以肯定和支持;在主观上,还需要女性自身政治意识的觉醒。本文以对天津市7所大学1300多名大学生的问卷调查分析为基础,分析了不同性别的大学生在政治社会化状况上的差异。大学生是公民中知识水平较高的群体,在中国未来的政治发展中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改革开放后的新生一代,他们是性别平等政策最直接的受益者。通过分析不同性别的大学生在政治态度、政治行为上的差异,考察现阶段我国男女政治平等的状况,对探讨在社会客观环境和主观态度两方面提高女性的政治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