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所有制改革不会导致中国私有化
在线阅读 收藏

中国的改革真是“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中。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强调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这个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属于常识的问题,我们经历了几番争论,终于辨明了保护私有财产的重要性。然而,近几年,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关于私有财产保护的变更,让有些人浮想联翩。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公有与非公互相参股企业、外资企业将更加合理、更加协调、更加健康地蓬勃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不会发展成为掌握中国经济的命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将会让位给非公有制?难道中国要走私有化道路?

人们常常在“真理”的名义下捍卫谬误,用良好热忱的主观愿望,代替冷静自处的客观规律。长期的姓“资”姓“社”、姓“公”姓“私”的争论,看似坚持社会主义“真理”的人们却实际上阻碍了人们对真理的进一步探索和认识。人们在对待股份制问题上也是这样。股份制改革之所以引起人们的争议,就在于人们总是把所有制改革问题上升为改革的方向问题。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