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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农业治理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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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皖南平镇为个案,描述政府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本文认为,在政府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基层政府对乡村原有的农业经营模式进行强制性干预,即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和建设现代农业项目开启政府主导型的农业改革,实施一系列排斥广大小农的政策。本文分析了歧视性政策干预前后农业经营主体结构的变化,重点探讨受政策激励而形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如何产生一些新的制度偏好与反向的社会驱动力的,并进一步解释这些反向驱动力又如何倒逼地方政府转变农业治理方式,推动农业治理的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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