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指出,资本下乡的合法性在于政府希望利用工商资本的资源禀赋优势调整资源配置格局,打破农村生产要素匮乏的结构性困境,以此实现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乡村治理环境;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资本下乡并没有使“三农”发展步入良性运行轨道,它的逐利本性和运作逻辑决定它进入农业但并不关心农业。本文认为,工商资本的行动逻辑根本上是外在于农村的一种组织力量,侵入农村后形成资本霸权,建构起具有排斥功能的经营结构,农村场域结构转型,农民被排斥出村庄,农业被异化为资本逐利的手段,村庄治理环境恶化,“三农”问题在遭遇资本下乡后愈加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