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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规则的国际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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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尚无对自贸区的法律或政策定义,也无对自贸区法律地位的规定。同时,我国也从无对自贸区是否属于“境内关外”的官方解释或有效解释。在现实中,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是否适用于自贸区存在疑问,也鲜有自贸区中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执法或创新政策出现。鉴于在自贸区内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对自贸区(欧盟与《京都公约》中称为“自由区”)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当前国际规则的主流趋势。自贸区不是“境内关外”,而是“境内关内”的海关监管区。海关具有对自由区内货物(包括侵权货物问题)实施监管的充分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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