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本环境情况进行了概述,描述了这些国家所面临的环境问题;然后介绍了这些国家的法制概况,包括法律体系、立法机构等,并着重强调了其与环境相关的法律、管理机构;再之后大致列举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各自颁布的环境法,如污染防治法等;最后说明了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境法进行研究的意义,为进一步的研究做好了准备。
一带一路,环境法,横向分析
华瑀欣: 法学博士,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讲师、外事秘书,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成员,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目前从事民法、国际法和比较法相关的教学与研究工作。